从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到网络维权

谷歌数字图书馆侵犯我国 570 位作家的版权,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将会向谷歌维权,至于是否打官司,还不知道。

谷歌数字图书馆之所以明知道是侵权的事却偏要做,并非它自己所说的 “把世界失落的文献重新展现于世人面前”,而是为了在数字图书馆这块肥肉上多赚点。当然,谷歌数字图书馆对网民是有利的,只是威胁着出版社和侵权着作家。

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,大家都是为自己着想,谷歌也不例外。谷歌先是把你的版权给侵犯了,如果你不知道或者知道却不出声,那么她就白白省了很多时间和金钱。如果你气不过,有意见,谷歌就抛出一个和解协议,说如果你在限定的时间之内去申请,就至少有 60 块钱,并且以后会有六四分成,其中限定时间明显是个霸王条款。如果你觉得这个条款虽然王八,但是谷歌的条件还可以接受,那么你就去申请。如果你嫌钱少,或者根本就不想自己的图书出现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,那么你就请律师打官司,或者请文字著作权协会维权,或者联系所有被侵权的作家去告谷歌。维权结果应该是你赢,我想谷歌也做好了赔偿的准备,说不定要陪多少她都已经有个预算了。

王小峰同学认为 “但是我必须用侵权的方式把这件事做出来,这是股沟的逻辑”,并提到自己有两本书被纳入谷歌数字图书馆的扫描计划,但是没有说他是否会采取维权措施。

谷歌有和美国的作协签订协议,却对我国的作协熟视无睹,我想谷歌在侵权之前已经对我国的法律和作协做过深入的研究。所以,作为一个被侵权的作家,你如果气不顺,就得和谷歌斗,通过律师、文著协等一切途径去维护你的权益,不要等作协、党或者政府来给你讨回公道,他们也只是为自己着想。

我不是作家,谷歌的数字图书馆对我来讲是百利而无一害,八卦这样的事,是为了强调网络维权意识,如果发现自己的博客文章被侵权,并且气不过,我就会采取一切合法的维权措施。不管维权结果怎样,但是起码我得去做,去争取,因为我知道,侵权者都和谷歌一样,他们不会在侵权之后跑过来向你道歉,如果你不去做,不去争取,那就毛都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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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谷歌数字图书馆面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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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不搞个版权声明?

楼上的,显然被Jason洗脑了。

不知道看了下面这篇关于google图书搜索的介绍,感想如何?脸会不会红起来?

话说得太满了吧?

http://www.kenengba.com/post/1926.html

@xinzhi 哈哈,到现在我们至少有一个共同点,那就是你说的 “图书信息化还总是要有人来做的”,Google 不做,迟早别人会做。但是放眼世界,现在也就只有 Google 能做得来。另外,Google 数字图书馆的开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,Google 赢,其实作家也赢,只是在于赢多少。

对于版权图书Google自主开放付费阅读还没有明确的事实根据,协议明确说明是付费阅读是由作者或者出版商提出的,但不排除的确会发生这样的流氓行为,这一点上我将始终保持中立,事实总是像我们看到的那样,而不是没有根据的YY。

事实上大家都是在钱的问题上绕来绕去,钱的问题暂且不论,图书信息化还总是要有人来做的,而且无论谁来做,都会引发今天这样的争议,而且也会像今天这样,都说不是为了钱,而是权。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,有总胜于无,存在证明有需要。

最后,版权也有过期的一天,无论中国还是国外都遵守这样的著作权公约,Google始终是都会是赢家。

谷歌近来老遇到麻烦事
没办法啊~~
谁叫他是老大呢...

Google即使技术是一流,但不代表他们的高管道德至上,该流氓的时候还是很流氓。

我觉得那些盲目维护Google的一般都是Geek。他们如果真正了解Google图书扫描的真相,相信也不会这样草率地替Google说话。当然,如果这事是百度在做,估计早被唾沫给淹没了 七八百遍了。

我不大喜欢一味地鼓吹Google的人,当然我也不喜欢(甚至鄙视) 百度。Google即使一流,但不代表他们的高管道德至上,该流氓的时候还是很流氓。

这样的做法我认为是有先例的,比如歌曲作品,网络试听30秒是允许的,国外网站如iLike.com,Last.fm等网站就是这样做的(他们也没跟全部艺人签约),国内也有相关的规定。相同的,图书作品显示部分内容作为参考(包括搜索关键词包含片断),应该也是在允许范围内的,应该也不需要全部签约。

@xinzhi 哈哈,你以为谷歌扫描但只显示一部分是为了好玩吗? 她既然扫描了,就是让人付费读完整本书的。关于这点,你可以参考 Google 黑板报 http://googlechinablog.com/2009/10/blog-post_20.ht... ,她自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如果你不出声,那么她就用你的图书。

@对啊博客 Google 是在打硬仗,就算她不弄数字图书馆,别人也会弄,只是目前她只有一个竞争对手,那就是 Amazon. Google 数字图书馆的开张应该没有问题,有问题的就是她如何解决版权的纠纷。而对被侵权的作家来讲,只有出声才有钱拿,不出声,那就什么都没有,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的缘由。

@xinzhi 哈哈,如果我没有记错,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还没有开张。谷歌图书现在主要是提供图书搜索服务而已。谷歌图书现在提供的图书预览有些只有前面几章,有些只是省略中间几章,即便是这样,谷歌图书的首页也注明 —— Google 与作者及出版者达成了一项开创性协议,而明显文章提到的那 500 多位——至少提出维权的那几位没有和谷歌达成过协议。所以,我也是认为谷歌是侵权的,至于最后如果打官司,谷歌是否一定输,我就不敢说了。

废话说再多也没用,最好亲自去看下谷歌图书。
全文浏览的数目并不多,而且是获得版权许可的。其他没用版权许可的图书也许的确是全文扫描了,但在得到授权之前不会全文展示给读者(搜索关键词将关联到全文的某些片断,但不会展示全文),只有封面前言和目录的预览信息。
这样就算侵犯版权了,是没用道理的。即便法律如此规定,那也是不人性的,是不能让人接受的。